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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三十八条

杨重喜 律师 律行大理
2023年06月30日 09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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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天外天(大理)律师事务所

YUN NAN TIAN WAI TIAN DALI LAW FIR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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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第238条



本条明文规定:【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】侵害物权,造成权利损害的,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,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。

我们如何理解这个法条呢?举几个简单的例子:你的车子或者其他物件被他人损害,你可以根据损坏的程度要求损害赔偿。你的财产被他人占用,你可以要求 返还财产。或者你的物权遭受其他损害你可以要求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、恢复原状、修理、重作、更换、继续履行、支付违约金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礼道歉等。



律师介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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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重喜 律师

基本信息:杨重喜、女、汉族,云南天外天(大理)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合伙人,副主任。于2008年大学毕业,在人民法院有两年任职经历,后从事专职律师至今,培养了丰富的办案经验。

专长领域:现专注于刑事案件、交通事故案件、经济纠纷案件、婚姻家事纠纷及劳动仲裁案件领域,并成功办理了大量相关事案件。

本人凡案件代理,本着勤勉、尽责、严谨、专业,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得到了一众当事人的好评。

电话:138872432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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